10. 此為發展項目的設計概念圖,可能經電腦修飾處理,僅供參考或識別之用,亦純屬繪圖製作者對有關發展項目之想像,謹供參考。圖中所顯示的裝置、裝飾物料、設備、設施、家具、器材、燈光、植物、擺設及其他物件僅作參考用途,不一定會在日後發展項目落成後於住宅物業提供及與交樓標準及實際狀況不同。裝置、裝飾物料及設備之提供以買賣合約條款及條件作準。賣方保留權利改動發展項目的建築圖則及保留權利變更、修改和更改發展項目任何部分的設計、布局、用料、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此繪圖並不構成或不應被詮釋為任何有關發展項目之實際設計、顏色、布局、間格、規格、建築、位置、特色、圖則、裝置、裝修物料、設備、園藝及其他物件或其鄰近地方、設施、樓宇或建築物之陳述、承諾、保證或合約條款(不論明示或暗示)。此繪圖只顯示及/或突顯發展項目部分建築物,並無顯示發展項目周邊地區及/或建築物。賣方並不承諾或保證(不論明示或暗示)此繪圖或其任何部分為依比例或依據發展項目之實際高度、用料、設計、用途、狀況或建築所製造。準買家不應視此繪圖為發展項目及其周邊地區或建築物之實際或最終設計或情況。現提醒準買家切勿依賴此繪圖作任何用途或目的。賣方亦建議準買家親身到發展項目實地考察,以獲取對發展項目地盤現場、其周圍環境及鄰近公共設施的較佳了解。
11. 此為發展項目的設計概念圖,可能經電腦修飾處理,僅供參考或識別之用,亦純屬繪圖製作者對有關發展項目之想像,謹供參考。圖中所示的裝置、裝置物料、設備、設施、燈光及其他物件不一定會在日後發展項目落成後提供及與實際狀況不同。賣方保留變更、修改和更改其設計、布局、間隔和用途的權利。此繪圖並不構成或不應被詮釋為任何有關發展項目之實際設計、顏色、布局、間格、規格、建築、位置、特色、圖則、裝置、裝修物料、設備、園藝及其他物件或其鄰近地方、設施、樓宇或建築物之陳述、承諾、保證或合約條款(不論明示或暗示)。此繪圖只顯示及/或突顯發展項目部分建築物,並無顯示發展項目周邊地區及/或建築物。賣方並不承諾或保證(不論明示或暗示)此繪圖或其任何部分為依比例或依據發展項目之實際高度、用料、設計、用途、狀況或建築所製造。準買家不應視此繪圖為發展項目及其周邊地區或建築物之實際或最終設計或情況。現提醒準買家切勿依賴此繪圖作任何用途或目的。賣方亦建議準買家親身到發展項目實地考察,以獲取對發展項目地盤現場、其周圍環境及鄰近公共設施的較佳了解。
2. 此為發展項目的設計概念圖,可能經電腦修飾處理,僅供參考或識別之用,亦純屬繪圖製作者對有關發展項目之想像,謹供參考。此繪圖並不構成或不應被詮釋為任何有關發展項目之實際設計、顏色、布局、間格、規格、建築、位置、特色、圖則、裝置、裝修物料、設備、園藝及其他物件或其鄰近地方、設施、樓宇或建築物之陳述、承諾、保證或合約條款(不論明示或暗示)。此繪圖只顯示及/或突顯發展項目部分建築物,並無顯示發展項目周邊地區及/或建築物,亦未反映可能出現在發展項目外牆之冷氣機、喉管、格柵及其他設施。賣方並不承諾或保證(不論明示或暗示)此繪圖或其任何部分為依比例或依據發展項目之實際高度、用料、設計、用途、狀況或建築所製造。準買家不應視此繪圖為發展項目及其周邊地區或建築物之實際或最終設計或情況。現提醒準買家切勿依賴此繪圖作任何用途或目的。賣方亦建議準買家親身到發展項目實地考察,以獲取對發展項目地盤現場、其周圍環境及鄰近公共設施的較佳了解。
12. 以上設計概念圖或設計概念平面圖純屬製作者對發展項目會所及其他康樂設施之想像謹供參考。它可能經過技術上或電腦的修飾或簡化處理,並且不按照比例,亦未顯示發展項目內的其他建築物及設施。以上設計概念圖或設計概念平面圖僅供參考之用,並以政府相關部門最後批准之圖則為準。賣方保留修訂及更改任何住客會所設施及其間隔、用料、傢俬、設計、布局及用途、規格及特色的權利,而無須另行通知。會所設施於入伙時未必能即時使用。本廣告/宣傳資料中之設計概念圖或設計概念平面圖僅作顯示發展項目之會所的大概外觀之用,發展項目周邊之建築物及環境並無顯示,發展項目外牆之冷氣機、喉管、格柵及其他設施均無顯示,所顯示之布局、間格、規格、呎吋、顏色、用料、裝置、裝修物料、傢具、植物園景、燈光效果及其他物件等等亦可能與實際有異,該等設計概念圖或設計概念平面圖並不反映發展項目及周邊環境之實際景觀或實際外觀,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賣方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的要約,陳述或保證。會所設施的名字為廣告用途,並不會於臨時買賣合同、正式買賣合約、轉讓契或任何發展項目的契據出現。有關名稱在發展項目落成時或其後有所改變。設施的使用、收費、開放時間及營運受相關政府機構、適用牌照、公契及會所規則所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