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此为发展项目的设计概念图,可能经电脑修饰处理,仅供参考或识别之用,亦纯属绘图製作者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像,谨供参考。此绘图并不构成或不应被诠释为任何有关发展项目之实际设计、颜色、布局、间格、规格、建筑、位置、特色、图则、装置、装修物料、设备、园艺及其他物件或其邻近地方、设施、楼宇或建筑物之陈述、承诺、保证或合约条款(不论明示或暗示)。此绘图只显示及/或突显发展项目部分建筑物,并无显示发展项目周边地区及/或建筑物,亦未反映可能出现在发展项目外牆之冷气机、喉管、格栅及其他设施。卖方并不承诺或保证(不论明示或暗示)此绘图或其任何部分为依比例或依据发展项目之实际高度、用料、设计、用途、状况或建筑所製造。准买家不应视此绘图为发展项目及其周边地区或建筑物之实际或最终设计或情况。现提醒准买家切勿依赖此绘图作任何用途或目的。卖方亦建议准买家亲身到发展项目实地考察,以获取对发展项目地盘现场、其周围环境及邻近公共设施的较佳了解。
9. 以上平面图以政府相关部门最后批准之图则为准﹐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卖方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的要约﹐陈述或保证。图则经过电脑修饰及简化处理﹐仅供参考﹐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因住宅物业的较高楼层的结构牆的厚度递减,较高楼层的内部面积,一般比较低楼层的内部面积稍大。住宅单位的楼面平面图内所展示之装置及设备图标如洗手盆、座厕、淋浴间、洗涤盆、煑食炉(如有)等乃根据最新经批准的建筑图则拟备、其形状、呎吋、比例或与实际提供的装置及设备存在差异,此楼面平面图仅供示意及参考之用。实用面积是按照《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8条计算得出的﹐有关各单位的呎吋﹐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平面图
平面图
发展项目外观之设计概念图2

5楼9
6楼至20楼(不设13楼及14楼)9
21楼至29楼(不设24楼)9
30楼9
31楼及天台9

5楼9

6楼至20楼(不设13楼及14楼)9

21楼至29楼(不设24楼)9

30楼9
